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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须知
发布日期:2025-05-01  浏览次数:168

参观须知

一、所有游客入馆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登记方可入馆。

二、身高1.3米以下儿童、70岁以上老人、行动不便者需由监护人员陪同参观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打火机等危险品入馆。

四、请不要携带食品和含糖饮料入馆。

五、为了不影响文保人员正常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参观期间禁止闪光灯拍照。

六、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参观时请全程保持与其他观众的距离。

七、请自觉遵守参观秩序,请勿大声喧哗、追跑打闹、随地坐卧。

八、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勿丢弃杂物、随地吐痰、严禁在馆内吸烟。

九、请爱护和正确使用公共设施,请勿触碰展品,不得损坏馆内设施设备。参观互动项目时,请按照相关要求指引操作,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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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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